2010/01/23

西藏流亡人權組織公佈2009年度西藏境內人權報告

國際西藏郵報2010年1月22日達蘭薩拉報導』總部設在達蘭薩拉西藏人權和民主中心(TCHRD)執行總幹事吾堅丹增(Urgen Tenzin)先生,以及該中心助理主任江白莫朗(Jampa Monlam)先生,發佈該組織2009年西藏境内人權報告書( http://tchrd.org/publications/annual_reports/ )。報告書分為兩冊,英文和藏文二部份,諸多記者皆受邀出席報告書發表會。


執行摘要首先表明,2009年是“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和西藏人民流亡50週年紀念。而這 50年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暴政統治之下,西藏人民遭受了莫大的苦難和飽受人權侵犯之苦。尤其如此侵犯人權的行為,這個政權竟可逍遙法外,毫無改革的跡象。“

該報告列舉中共政府濫權處決作為一個例子,雖然國際社會和聯合國不斷的呼籲,中國針對西藏、東土耳其斯坦,執行過多的處決,甚至還處死了一名患有精神病的英國人,而英國政府曾大力懇請中共寬大處理。

據報告匯總,發現2009年145例藏人確知遭到拘留或監禁。以此例中的佔比,來自四川的藏人佔約62.06%(或90名藏人),藏族自治區佔約18.62%(27名藏人),青海佔約4.13%(6名藏人),以及雲南佔約1.37%(2名藏人)。該報告發出警語,對於”藏族自治區”以外地區的控制,這些曾享有相對自由的地區,在不久將來也將面臨嚴格的控管。

當局採取嚴格的措施,致力提升邊境地帶的巡邏。 每年平均約2,000名藏人逃入尼泊爾;但今年只有691名藏人設法出走,2008年逃離西藏的也僅有627名左右。

為了維護黨的利益,以及黨領導人的合法化,所以進一步地喚起“人民戰爭”,該國的司法扭曲,無辜的西藏示威者遭到判刑定罪。據西藏人權和民主中心(TCHRD)文件指出,自2008年春季抗議事件以來,確有 334名藏人遭到判刑;其中甚至有11人被判處無期徒刑。正義的法律程序被政治意圖所掩埋,完全喪失了“自由和公正”。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案件,就是今年遭遇宣判的普布澤仁仁波切(Phurbu Tsering Rinpoche)。仁波切的北京律師被禁止代表他進行辨護,在閉門審判之下,法院判處他8年半的有期徒刑,罪名是“持有非法槍枝”。

西藏知識份子、藝術家和互聯網博客版主,也接連在2009年遭到中共政府的起訴。他們大多數被指控涉嫌從事“洩露國家機密”的活動,對於活動人士而言,這些表達意見或信仰的做法,成為政治迫害的標準。其中最突出的案例就是,貢噶倉央,寫文章與拍攝西藏環境退化的危害,被判處 5年監禁。

僧尼也是 2009年遭到嚴控的目標。格登(Kalden),哲蚌寺僧人,因參與2008年3月10日示威遊行而被捕,2009年8月死於長期的監禁和酷刑。另一個突出的死亡案例,一名33歲的阿尼央吉卓瑪(Yangkyi Dolma) 由於受到酷刑被揭發送醫,2009年12月死在成都政府醫院之中;她遭指控涉嫌發起一場呼籲“境內西藏人權”的和平示威。

現今西藏境內,宗教自由受到嚴格的限制。中共當局以恐嚇戰術來限制寺院中僧尼眾的宗教活動,以確定宗教教育品質的降低。

中共絕對是痴迷於資源的濫取濫用,勝過開發人類的全知全能。這在聯合國人類發展報告中顯而易見,西藏的人類發展指數處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有省份中最低的一個部份。

2009年4月,中共試圖阻止西藏人權和民主中心(TCHRD)參與聯合國德班審查會議(UN Durban Review Conference)。2009年8月,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Committee on the Elimination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進行審議中國是否遵守了消除種族歧視公約。 2009年2月,接受了一些建議的同時,中國拒絕了大部分由聯合國會員國通過普遍定期審查制度(UN member states through the Universal Periodic Review system)為了促進中國人權,所提出的實質建議。

儘管 2009年在2008年3月西藏事件後,成為中共不公不正濫用法律判罪的一年,但也帶來了一定數量的正向能量,在中國知識界似乎擴大增加,並為改變中華人民共和國極權的政權,提出了未來的願景。

國際西藏郵報駐台北記者黃凱莉中文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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