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為蒙藏委員會末代主委羅瑩雪 |
◎奉君山(全文刊載自由電子報)
上週在立法院的司法法制委員會,陸委會組織法討論得沸沸揚揚。裡頭格外令人費解的是,蒙事處及藏事處的設立。眾所周知,我國的治權範圍是在台澎金馬,為了順應現狀精簡組織,蒙藏委員會自然首當其衝遭到裁撤。如今卻又要設立蒙、藏兩處,借陸委會的屍還蒙藏會的魂,自相矛盾已不待言。但為什麼要堅守著獨立的蒙藏事務機構呢?其實道理很簡單,就是主權象徵的政治問題。為了避免刺激中國,才會念茲在茲要讓蒙藏會名亡實存。
但對應到現實當中,這樣的疊床架屋顯得迂闊不切實際。蒙藏人士的進出境管制部分,早已作為大陸地區人民,歸移民署管轄;在鼓勵多元文化的意義上,國內蒙藏人士的特殊需求,應當與國內新住民整合,回歸內政部的業務範疇。這樣一來,國內蒙藏人士的權益既可在內政部的框架下整合起來,又能更有效地與台灣多元文化的大環境銜接。即使要設置獨立的蒙藏事務機構,也應在內政部之下,將業務回歸到多元文化的範疇。
至於最敏感的流亡藏人問題,更不適合擺在陸委會的框架當中。就算一時之間難以回歸正常外交體制,眼前當務之急也該是針對流亡藏人的身分認定,建立移民署與外交部之間一套合理的機制,好在迴避政治爭議的前提下,解決台藏婚配的權益問題。
走筆至此,其實不勝感慨。明明是自己國家的政府組織,明明是自己國家的內政以及外交政策,卻時時得要顧慮中國的天朝威風,左右為難。透過蒙藏會的更張,我們或許該思考的問題是:這個政府到底是誰的政府?這個國家到底是誰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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